3人涉嫌偷渡缅甸,被警方逮捕
作者:新金宝集团    发布于:2022-04-18 12:59:32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今年4月,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张某某、刘某某、罗某某3人有结伙偷越国(边)境的嫌疑。获取线索后,沙坡头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案进行梳理、深挖。经缜密摸排,侦查员查清了案件事实,并克服疫情严峻给办案带来的不利影响,陆续将涉案嫌疑人抓捕到案。



缅甸淘金 月入过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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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相信这样的网络传言吗?



沙坡头公安经连续工作


破获一起非法偷越国(边)境案件


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


今年4月,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张某某、刘某某、罗某某3人有结伙偷越国(边)境的嫌疑。获取线索后,沙坡头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案进行梳理、深挖。经缜密摸排,侦查员查清了案件事实,并克服疫情严峻给办案带来的不利影响,陆续将涉案嫌疑人抓捕到案。




经查,一心想着发大财的张某某、刘某某、罗某某等3人在网上看到缅甸境内高薪招聘工人信息,从而联系到贵州籍“蛇头”计划前往缅甸。三人搭乘飞机到西双版纳后,在没有办理任何正规出境手续的情况下,结伙意欲从云南西双版纳偷渡至缅甸小勐拉地区“淘金”,在中缅边境线偷渡时集体被边防公安拦截查获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
警方提示:非法出入境是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,无论是非法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还是运输他人非法出境,警方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。缅北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“世外天堂”,而是充满着毒品买卖、网络赌博、电信诈骗、非法拘禁、敲诈讹诈的“人世炼狱”。切勿被骗子描绘的“钱景”蛊惑,以身试法,否则就有可能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,最终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




法律依据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(边)境管理法律,偷越国(边)境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、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,偷越(国)边境,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2条第2款的规定,偷越国(边)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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